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建会筹备金
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〉办法》第四条规定: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。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、产业工会或者乡镇、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,并协助、支持职工组建工会,待工会建立后,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。